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早前因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判入獄,最近以用家角度發表對監獄的批評,言論與他的同路人,例如長毛及黃之鋒雷同,令人覺得這些喜以抗爭者自居的人士,其實只是抗拒接受被判坐監這個真相的「抗真者」才對。
雖然黃之鋒曾經運用阿Q精神,將被判坐監說成「我是來監獄考察」。不過坐監始終不是參加遊學團,更加不是坐郵輪遊埠歎世界,因此像黃浩銘投訴監獄膳食不對口味,黃之鋒及長毛不滿男囚犯頭髮要被剪到只得六毫米等,可說是多餘。莫非監獄應該聘請米芝蓮三星級大廚,煮出讓黃浩銘味蕾得到充分滿足的菜式才叫正確?至於早前懲教署就長毛挑戰男囚犯剪髮案上訴得直,已經說明了不准男囚犯留長髮根本不涉長毛所講的歧視。
說到底,這些人其實都有不犯事的自由,既然犯事了,強行要求坐監要坐得好像在監獄外那樣自由,難道監獄要安排PS4遊戲機給黃之鋒打,膳食餐單中要加入打邊爐選項,這才叫尊重囚犯人權?這批「抗真者」被判坐監,依然事事訴諸所謂的人權,要求監獄改善這樣、改善那樣,只反映了他們根本不服判刑,正是「錯又唔認,認又唔改,改又唔服」的人辦,令人奇怪為甚麼同樣是身陷囹圄,其他社會知名人士卻沒有對監獄諸多抱怨?
曾於青少年監獄服刑的黃之鋒說過:「坐成人監應該會好一點,起碼可以直望阿Sir,不用步操,還有煎蛋食。」曾就立法會參選年齡限制申請司法覆核的他,快快替青少年監獄囚友司法覆核懲教署年齡歧視,要求安排青少年犯到成人監獄服刑,以行動替囚友爭取權益,否則就是言論的巨人,行動的侏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