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藝人梅艷芳的九十五歲母親覃美金(梅媽),因與滙豐信託爭奪遺產的官司敗訴並拖欠訟費,於一二年被頒令破產。而她在破產期間,又不斷興訟控告其財產受託人,卻因敗訴而累積訟費,受託人指稱梅媽至今拖欠他們的費用超過一百一十萬元。高院昨開庭處理這筆「長年債項」,最終受託人同意「八折找數」,從梅艷芳遺產中收取九十二萬多元,雙方的錢銀轇轕就此一筆勾銷。法官最後更苦口婆心勸年事已高的梅媽:「唔好再搞咁多訴訟喇」。
據受託人一方稱,有關欠款涉及他們與梅媽之間共九宗訟案。法官陳江耀昨於庭上與受託人一方商議後,受託人同意「減價」,從遺產中收取逾九十二萬元。法官確認梅媽接受此方案後,隨即正式頒令,了結有關的錢銀糾紛。
陳官之後特別安撫梅媽,表示梅艷芳遺產「食到你將來歸天都食唔晒」,但法庭不會把錢亂派,向梅媽派定心丸。陳官又指,觀察到梅媽身體狀況已大不如前,走路不及以前利落,叫梅媽要保重身體,並寄語:「唔好再搞咁多訴訟喇。」
梅媽於梅艷芳去世後,興訟要求法庭裁定女兒生前所訂遺囑無效,遺產應由梅媽繼承,但最終被判敗訴。至一二年她因拖欠遺產案勝方的訟費,而被頒令破產。破產令雖已在一六年解除,但她又因控告財產受託人敗訴,而拖欠訟費不還,去年再遭受託人呈請破產。雖然破產呈請其後獲撤銷,但雙方多年來訴訟累積下來的費用,延至昨日才一次過解決。
案件編號:HCMP 298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