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游蕙禎和梁頌恆罪成後沒要求律師向法庭求情,他們其後在庭外稱自覺沒有做錯,梁頌恆說:「普通人嘅理解,求情即係件事係有錯。」游蕙禎亦稱對事件不感後悔。至於會否擔心被判監,梁感慨地說:「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指判刑非他們可以決定,擔心不來。
此外,游蕙禎亦指案件仍有很多法律爭議未解決,包括主席命令是否合法和他們當時是否議員等,令他們感到混亂,難以明白定罪原則。至於會否上訴,游稱要待判刑後再考慮,梁頌恆則表明會積極考慮上訴。梁又質疑保安員的法律地位,覺得錯不在他,並笑言最後悔的是沒有鎖住一眾助理。
案件昨裁決時,五名被告神情凝重,當宣判後,控方即呈上終審法院就黃之鋒衝擊政總案的判詞供法庭參考,而代表游梁的大律師則申請押後半小時,以索取指示求情。
案件再開庭後,辯方表明游梁沒有求情,只稱上述判詞在本案發生後才頒下,不影響本案判刑。辯方為另外三名助理作簡短求情時則指,第三被告楊禮康是兼職送貨員,希望可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第四被告鍾雪瑩在幼兒教育中心做兼職;第五被告張子龍則是售貨員,他雖有一項案底,但與本案性質不同。
裁判官下令為第三被告索取社服令報告,辯方問可否為第四和第五被告索取報告,但裁判官指他們沒要求,故拒絕辯方提議。案件完畢後,支持者紛紛上前為五人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