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田「獨留孖B」案,祖母自爆「講大話」報假案,指當晚她是接手照顧孖B後,媳婦才離家北上尋夫,孫兒並無獨留在家,由於她不滿兒子沉迷打機「食雞」不顧家,因此才報假案,希望「拉個仔等佢聽話啲」,豈料卻連累了「好新抱」,她曾考慮往警署自首。昨日傍晚數名探員前往醫院與她錄取口供後,隨即以涉嫌虛報有人犯罪拘捕帶署通宵扣查。
昨晨十時許,沈婦(五十歲)再到大埔那打素醫院探望兩名半歲大孫仔,期間,她指事發當日(本周二)媳婦有通知她前往湊孫,「佢同我交代咗我就嚟咗啦。」當她到達寓所接手照顧孖仔後,待媳婦離家前往內地,始致電報警。對於不肖子連日未有現身,沈婦表示,不知他在何處,料在內地無家可歸,需要寄居網吧。至昨日其子才在微信向她聯絡,表示:「有記者喺醫院就唔會嚟。」她坦言不能勸服兒子到院探望孫兒,無奈說:「勸得到(o架)咩,佢要嚟咪嚟囉!」
警方已與其聯絡,指案件將改列家庭糾紛,並指有人已向她們聯絡,將會登門進行家訪。她指媳婦仍非常生氣,拒絕接聽其電話,心裏感到難受,希望媳婦能原諒她,更指自己不介意被捕入獄,但否認曾與媳婦發生口角。
資料顯示,市民若蓄意報假案,警方可用「浪費警力」罪名作出檢控。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虛報,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因而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