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管治權首先要管好特首、治港班子,從而要對整個公務員隊伍及行政、立法、司法領域公職人員提出遵憲守法、維護國家安全的要求,這是不走樣、不變形的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大政方針的引領性和基礎性工作,是朝廷對港工作的「綱」,綱舉才能目張。
老實講,香港回歸後,這個「綱」舉得有些晚了,且目前只是舉起,具體措施和辦法連「樓梯響」也尚未聞到,落地香港、真正動起來不知何年何月。中央管治權要管好特首和問責高官,辦法是現成的,根本而言和朝廷管好「率土之濱」的主臣、中共各級官員沒有甚麼不同,一是「思想建設」,一是「組織建設」,也即「抓思想、抓教育」,「抓紀律、抓規矩」,要讓香江特首、問責高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中央提出的治港方針保持一致,貫徹落實。
回歸之初及頗長一段時間,中央將「五十年不變」誤為「五十年不管」,疏於對香港的管治要求,盲信港人可以「天然天生」在「一國兩制」框架和「高度自治」安排下就能管好香港。與此同時,朝廷又缺乏自信,認為自己不懂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管治管理,過分「在意」國際社會的種種正反評說,一些官員甚至在「港人」面前矮人一頭,國家領導人對朝廷任命的特首和高官禮遇太隆,似待「藩王」,凡事陪着小心和客氣,於是香港權貴們也就妄自尊大,要和朝廷平起平坐也。
這種君不君、臣不臣、沒大沒小的狀況影響很壞,餘孽洋奴、反對派、港獨分裂勢力大受鼓舞,完全不把中央和一國放在眼裏,香江府衙更敢和朝廷明頂暗抗,陽奉陰違,另搞一套。現在朝廷要重振朝綱,實施中央全面管治權,就要把特首及問責高官像內地的「中管幹部」一樣嚴格管起來,否則就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