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石棺藏屍案:警員否認威逼阿K招供

【本報訊】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院續審,代表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的大律師向出庭作供的警員指出,張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前,多名警員威逼利誘他招供,又多番誘導他與警方合作,以換取轉做污點證人,譬如說「如果你唔幫自己,我哋無得逼你,但每單案得一個污點證人,你合作嘅話坐幾年監,之後有大把世界喺你面前」、「有啲嘢得一次機會,知唔知?件事已經發生咗,警方幫到你係咁多」等等。不過作供的警員均否認辯方的指控。

辯方指,張善恒前年四月十二日由台灣回港後隨即被捕,張與警方錄影會面前曾要求見律師,但遭警員李振邦拒絕,李並說:「聽講你(張)好打得o架喎,之前我都喺特遣隊做過,想唔想同我打?」張搖頭回應,李卻拳打張前臂。

辯方續指,李其後教張與警方會面時,「一定要講啲嘢,唔好講咩『我唔知道』、『我唔相信』」,又教導張若想成為污點證人,會面時「唔好講到咁白,好似有協議咁」;李並說:「會面時你唔否認嘅話,可能有奇迹出現,誤殺嚟講坐十年就可以重獲自由。」不過,李昨否認有毆打張,亦否認說過上述說話。

辯方又向偵緝警長蔡國基指出,蔡當日替張進行錄影前,曾向張說:「一陣你知道應該講啲乜,依家指控你串謀,後生仔你諗清楚啦!成世o架!你唔諗你自己,都為你阿媽着想,你群埋兩個壞人,咁天真嘅!」不過,蔡亦否認誘導張招供。

三被告願錄口供 總督察驚喜

另負責統籌本案調查工作的總督察謝旦生昨供稱,香港跟台灣並無引渡協議,故前年四月十一日傍晚他與同袍赴台,翌日陪三名被告返港,趁他們抵港後才拘捕。據他經驗,一般案件牽涉數名被捕人士,被捕人在警誡下多數行使緘默權,但本案三名被告均願意錄口供,他感到「有少少驚喜」。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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