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會計獲聘 5年偷公司近三千萬

【本報訊】有盜竊案在身的助理會計經理,棄保潛逃間成功獲一間政府電子商貿供應商聘用,他開設一間名字與僱主銀行戶口持有人名字相近的公司,五年內偷取一千八百張原付給僱主的支票,把二千九百多萬元入帳到自己公司銀行戶口供賭博之用,他早前承認盜竊罪。

四十五歲被告梁志源,早於一九九九年已犯案,在一間貿易公司工作時盜取僱主支票,並於○二年被判監三年半。被告於○八年在一間船務公司工作時,再用假文件盜取約四百多萬元,他原需在一○年出庭受審,但棄保並於潛逃期間再犯本案。就潛逃的案件,他於去年已承認盜竊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兩罪,判監四年八個月,將於明年一月刑滿出獄。

開設公司戶口吞公款

法官指被告的僱主依賴會計團隊的誠實和誠信營商,被告的職位是獲僱主信任,卻因貪念而犯案,他永遠不該獲准從事財務領域工作。被告早前求情聲稱因賭癮犯案,報告卻顯示他沒有賭癮。法官指被告只是一名小偷,他把自己非法得來的錢花掉,並一直盜竊至被捕為止。

法官續指,被告以往違背了另兩間公司對他的信任,今次犯案完全有預謀,並成立自己公司去偷錢,而他在棄保潛逃期間犯案也是加刑因素,考慮到他認罪和整體刑期,決定判囚五年十個月,並禁止他在十五年內出任公司董事。控罪指,被告於一○年五月廿四日至一五年十一月廿七,盜竊標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二千九百多萬元。

案件編號:HCCC 21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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