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助儲未來錢非「強迫金」 積金局:強積金總資產逾八千億

【本報訊】強積金多年來一直被謔稱為「強迫金」,質疑其存在的必要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主席黃友嘉昨發表網誌,企圖為強積金「平反」,認為計劃可為打工仔「先儲未來錢」,亦能減輕人口老化對社會帶來的財政負擔。他又公布,強積金的總資產在今年三月底時已達八千五百六十七億元,數目相當於政府財政儲備約七成八。據積金局估算,至二○年強積金總資產可望達一萬億元。

黃友嘉以「為何要有『強迫金』?」為題撰寫網誌,回應有意見認為設立強制性退休供款有「強迫金」之嫌。

減輕社會財政負擔 冀平反

他舉例,有已經工作十年的年輕人自稱為「月光族」,起初對強積金不以為意,首次收到周年權益報表顯示戶口只有數千港元,但時至今日已有近三十萬「強迫金」。他認為,這些「迫」出來的儲蓄都記錄在各成員的強積金戶口內,用作退休儲備,除了能打好個人退休保障的根基外,亦能應付未來人口高齡化問題,減輕社會的財政負擔。

網誌又提到,強積金構思是為打工仔「先儲未來錢」,對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愈多,儲蓄成果就可能會愈豐盛。黃強調,儲蓄成果是屬於自己的,不受他人投資決定影響,符合經濟學公平原則;即使制度上有改善空間,但其可持續性、高透明度,以及強制計劃成員為自己未來作出儲蓄的良好本意是不容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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