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執行處首長懸空三年 立會暫不討論

【本報訊】廉署執行處首長一職署任三年未「坐正」,立法會暫不討論事件。廉政公署署任執行處首長丘樹春再被延長署任多三個月,直至今年七月十七日,該職位已有三年仍未有人「坐正」,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情況不尋常,提出在下次會議討論事件,惟多名委員認為議員不應對獨立部門的人事升遷指指點點,否則變相向署方施壓,主席陳克勤最後以議題眾多排隊為由,決定下次會議將不會討論有關議題,但會保留議題在議事日程內。

指不應干預獨立部門人事事務

委員陳振英認為,廉署升遷事宜毋須於會上討論,立法會亦不應干預獨立部門的人事事務。即使職位至今仍然署任,但並無影響內部運作。另一委員張國鈞則認為,部門是否安排人員署任,又或署任時期長短,均在部門制度之下執行,並說:「係唔係每一個紀律部隊升遷嘅人選、署任幾耐,委員都要去理?」但涂認為,事件安排在會上討論並非等於干預,只是近三年該重要職位仍處於署任狀態,情況並不尋常,故需要討論。

廉署書面回應管理層繼任安排時指出,委任人員晉升和署理職位有清晰規定和指引,執行處首長一職為執行處的最高負責人,負責領導所有貪污調查工作,故此委任人選出任該職位時,必須確切有關人選完全符合職位要求。即使有個別高層職位是署任或實任,均沒有對廉署整體工作及發展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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