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控方昨繼續播放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與警方錄取的警誡口供。張在其中一段錄影尾聲,突然語帶哽咽向警方表示想懺悔,聲稱自己本來立志當警察,但認識首被告「阿T」曾祥欣及次被告「阿豪」劉錫豪後,猶如被人洗腦一般,為了家境更富裕及受金錢蒙蔽,做出犯法的事。張又稱感受到「小草」何菱瑜「畀曾祥欣包養緊,只係無性關係。」
張向警方稱他過往未做過真正犯法的事,但認識曾、劉二人後,二人離間他與母親關係,不准他與家人聯絡,張由曾祥欣「包養」,做曾的跑腿,此後張與母親相見機會微乎其微,二人唆擺他說:「你同屋企人一齊,搞到自己無發圍,屋企人教你忠忠直直終須乞食,賺錢要放膽啲,咁先有所作為。」
張指受到曾慫恿向財務公司借錢,為免連累母親幫他還債,而聽從曾、劉的說話,冀從二人身上取回些少錢填債。二人誇下海口游說他做犯法事之後「唔會有事」,還保證「好多人Support(支持)你o架,做啦,你坐喺側邊就賺到錢。」
張回想案發一刻他就如「黐咗線」般向死者落手,他說:「如果當時我唔係箍住張萬里(死者),而係推開劉錫豪,呢件事可能當做一個玩笑咁結束,唔會搞到依家件事咁大,我仲要幫佢哋處理屍體,蠢到跟佢哋去台灣,佢哋講乜我都照做,好戇居囉!」警員問張是否願意配合警方進行案件重組,他一口答應,並說:「我想畀所有人、死者家屬有個交代。」
張表示死者遇害後,曾祥欣用手機將死者的「死相」拍下,傳送給犯罪組織「There」作為收取二千萬美元的證據,但最後曾無拿取該筆賞金。他因為太恐懼,沒有參與放血、搬屍,只協助買沙、英泥、木板及製石棺。他知道曾透過內聯網與「There」溝通,與他們同住的情侶梁俊賢及蔡心怡,為脫離「There」每月需向曾繳交數以萬元的退會費,梁為了退會還需問家人借錢。
張指「小草」何菱瑜與曾祥欣於佔領行動「瞓街」時認識,張知道曾喜歡「小草」,但「小草」另有一名叫「小西」的男友。警員問張為何知道「小草」與曾無性關係,張表示自己睡在二人旁邊的床墊,睡覺時察覺不到二人有性行為。
張指曾平時會款待他北上揼骨、唱K及「落蘭桂坊去蒲」,而「小草」無動手參與殺人及棄屍,但有提議「燒咗佢,炸咗佢」等方法處理屍體,張認為「小草」說法兒戲,不覺得對方有認真思考過。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