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倘生意外 大廈業主或孭刑責

無主招牌氾濫,日久失修易生意外,擊中途人隨時釀成命案。有法律界及保險界人士表示,雖然招牌「無主」,惟死傷者及其家屬如作出追討,招牌所依附大廈之業主將責無旁貸,甚至有機會負上刑責。

嚴重可控誤殺

香港保險專業人員總會會長張偉良解釋,在招牌物主下落不明的情況下,由於招牌自大廈延伸出來,屬外牆的一部分,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與管理公司有責任為問題招牌作出維修或拆卸,出事時將難逃賠償責任。如大廈無法團,則視乎業權分布,賠償將由全數或部分業主攤分承擔。

律師梁永鏗進一步指出,視乎招牌斷裂原因、安裝過程和方法,如當中牽涉嚴重疏忽或鹵莽行為,例如「肉眼望到危危乎,明知有問題都唔理」,有關業主與管理公司有機會被控傷人,甚至是誤殺等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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