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濫權助妹奪工程 港大經理囚一年

香港大學牙醫學院一名男技術經理,在一三至一六年間向港大隱瞞他與胞妹公司的關係,期間協助胞妹的公司取得港大牙醫學院逾卅個採購項目,及以「判上判」方式令胞妹公司承接學院的一些裝修工程,涉及款項逾八十四萬元。技術經理事後被廉署拘控,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等五罪成立,昨於區院被判囚一年。法官嚴斥被告濫權,行為更影響公眾對港大或其他公營機構採購制度的信心。

官指對其他供應商不公平

五十七歲被告袁大鵬,被裁定四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法官判刑指,被告有能力影響港大的採購制度,刻意隱瞞他有利益衝突,從而協助其妹的公司取得相關採購項目及工程。惟被告卻「美其名」是為港大謀福祉,背後實在是以權謀私,以欺騙手段令其妹公司獲益,私相授受,明顯濫權,更對其他相關供應商不公平。

另一方面,辯方雖指被告深獲同事信任,但法官直指信任的背後卻隱藏貪婪,嚴斥被告的行為破壞港大對他的信任,亦影響公眾對港大或其他公營機構採購制度的信心。法官續指不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例的被告,均對香港有莫大貢獻,可惜一念之差,不能把持,而公職人員秉持公平公正的採購和招標制度是基本價值,並有賴員工的自律和自重,惟被告的行為既不當且嚴重。法官考慮到涉款達八十四萬多元、為時約卅多個月內、且涉及逾三十個項目;而有關報告亦指被告沒有悔意,故法庭須判以阻嚇刑罰。

被告在胞妹公司任「顧問」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負責牙醫學院中央實驗室的研究物料、儀器及裝修工程之採購工作。而被告胞妹袁蝶姍,於一三年一月成立一間提供化學物品及實驗室儀器的公司MT Scientific Company(下稱MT),被告在MT則有「顧問」銜頭。被告被指在一三至一六年間,沒有向港大申報他與MT的關係下,安排讓MT包辦牙醫學院的多個採購項目及工程,當中包括承接了卅三個採購項目,及向港大出售兩個值約七萬元的振盪式培養箱,又安排兩個供應商分判了裝修工程予MT,費用分別六十萬及五萬元。

案件編號:DCCC 76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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