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多蛇王 近半巡查冇影

審計署炮轟衞生署轄下控煙辦公室七宗罪,包括有職員「離奇失蹤」,在內部進行五十一次突擊監管查核中,竟有近四成即二十次未能在巡查場地找到執法隊伍;由收到投訴至首次巡查,平均要八日後才執行及通宵巡查比率低至百分之一點六等,而對非本地違例者追收罰款不力,欠交罰款比率高達百分之廿一點五。此外,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表現亦欠理想,一名委員竟錄得「零」出席紀錄,另五名委員出席率亦只有一半。

昨日公布的最新一份審計署衡工量值報告指,控煙辦有四名行政主任進行內部監管查核,在二○一六年十一月至二○一七年十月的十二個月期間,進行五十一次監管查核,但其中二十次即近四成,行政主任未能在巡查場地找到執法隊伍。控煙辦解釋,當中有十六次是因執法隊伍在原定時刻之前已完成巡查,另有四次是因為場地範圍太大,未能找到執法隊伍。

接投訴後8日始巡查

審計署指,控煙辦廿一支執法隊伍當中,每隊接受查核的次數由零至九次不等;而在上午九時半前及晚上七時半後,都不曾進行監管查核。但根據規定,執法隊伍全日廿四小時都會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應加強突擊查核,改善控煙辦執法隊伍的巡查工作。

審計署又指,控煙辦於二○一七年接獲並紀錄首次巡查日期的投訴為一萬零八百一十二宗,惟首次巡查要在接獲投訴平均八個曆日後才執行,此外,雖然控煙辦訂明內部指引,列明處理投訴個案時限,但控煙辦並不視有關時限指引為服務承諾,且沒有披露相關指引。

審計署亦指,控煙辦督察分不同時段執行巡查,即上午、下午、晚上及通宵四個時段,但在二○一七年八月至十月進行八千零六十六次巡查中,通宵巡查發現吸煙罪行的百分比最高,但通宵巡查只佔期內所有巡查的百分之一點六。另外,在一三至一七年期間所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中,訪港的非本地違例者欠交罰款的比率高達百分之廿一點五,遠高於居港的本地違例者欠交比率百分之一點三。此外,本地違例者欠交罰款的比率從一三年的百分之○點四,上升至去年的百分之三點二。

委員會:考慮作出改善

除狠批控煙辦,審計署同時發現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有「大懶鬼」,一名委員於二○一六年至二○一七年度全年不曾出席會議,另有五名委員的出席率低於百分之五十;另外,衞生署轄下牛頭角基層護理門診診所提供戒煙服務使用率低,去年獲衞生署戒煙熱線轉介到該診所的個案比率,較二○○九年大幅下降九成八,認為衞生署有需要就戒煙服務的未來路向進行檢討。

衞生署回應指,行政主任在突擊核查後已核實相關人員的巡查報告,沒有發現涉及紀律或違規的行為。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則表示會深入研究審計署建議,並考慮作出相應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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