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童皮包骨案 社工邊作供邊落淚

【本報訊】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因而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一案,社工張海侖昨於高院繼續作供時,提及女被告在女兒被送院後反應「不合理」,張解釋女被告只重複說女兒「返嫲嫲家喝魚湯、出院返大陸便會好」,更要求醫生讓她女兒出院,張坦言:「個人喺深切治療部,仲瘦成咁,點會只係用咁嘅方法就幫到佢呀?」說時張的眼淚更奪眶而出,法庭要休庭讓她平復情緒。

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及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及忽略兒童等罪。社工張海侖憶述,一五年七月廿三日女被告突然致電告知她,女童入了醫院,翌日她到醫院了解,見到女童情況嚴重,遂質問女被告為何一直未有求助。女被告聲言:「我唔想麻煩你」,又聲稱女童月前才剛到港。當晚她遂到女被告家中家訪,問及女童暈倒情況時,女被告表現煩厭,令張不再追問。

女被告致電社工 說擔心遭起訴

直至院方與社工在八月開聯合會議後,決定報警,女被告再致電張,說擔心遭起訴,又說因自尊心太強,才不願承認孩子有殘障;並指在懷孕時,擔心男被告有外遇致食欲不振,以致胎兒營養不良。女被告更聲言,女童自出生後便不願吃東西不走路,又會玩糞便,餵母吃屎之餘又會在同學書包內放屎,故沒有幼稚園願接收她。

另外,張又指,女被告曾在一四年三月於店內偷食物被捕上庭,才知道女被告有經濟問題,一家六口每月靠一萬九千元的綜援金過活。惟張同意辯方盤問她時所指,女被告婚姻不如意,但事事都以三名子女為先,亦對社會援助無過分要求。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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