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在港島區展開連續三日打擊非法賽車行動,發出二百張超速告票,同時截獲十七輛懷疑非法改裝車輛,其中一輛日產辣跑估計豪花百萬元改裝,警方更在一輛私家車上發現藏有求生用的信號彈,司機可能會被控以非法藏有危險品罪。據汽車專家稱,外國水貨車可能會配備信號彈,進口商會將其拆除,倘若「走漏眼」,車主應將其送交警方處理,亦不應自行裝回車內,否則隨時墮入法網。
警方近日接獲港島區居民投訴,指經常有非法賽車活動,港島總區交通部特遣隊由上周四至六採取打擊行動,派員在南區深水灣、淺水灣、赤柱、石澳、薄扶林及西區域多利道和東區走廊等黑點部署。
期間偵察車速及設置路障截查可疑車輛,在三日內發出二百張超速告票,同時發現十七輛汽車疑非法改裝,包括定風翼、引擎、死氣喉等設備,當中一輛日產R35 GT-R,估計花費一百萬元改裝,亦在一輛私家車上發現一個求生用信號彈,警方將其檢走檢驗,司機或會被控告藏有危險品罪名。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相信檢獲信號彈的車輛屬外國入口水貨車,由於外國地方較大,若車輛遇險或被困偏僻地方,司機可施放信號彈,以便救援人員搜救。但香港地方細小,加上有法例管制,故車輛是不容許裝配信號彈。李又指,水貨車進口商一般會先將水貨車的信號彈拆除,並通過運輸署及環保署檢查,才能在道路上行駛,倘若進口商及檢驗人員「走漏眼」,車主可自行將信號彈送交警察總部槍械牌照組或任何一間警署,車主亦要自律,不要將信號彈裝回車上。
根據《危險品(一般)規例》,信號彈屬第一類危險品,市民未有領取牌照藏有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鰂魚涌汽車扣留中心的職員曾發現一輛被扣驗私家車內藏有信號彈,需由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處理。另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廿日,日本水貨車途經窩打老道廣華醫院外時,有人由車上拋出一個拉開蓋的信號彈,冒出火光。
另外,昨凌晨二時許,交通警員沿石澳大潭巡邏時,在爛泥灣發現六輛私家車往石澳狂飆,在限速五十公里路段,時速達八十至一百公里,警員掉頭追截約五公里,在石澳泳灘停車場將六車截獲,初步懷疑各車曾非法改裝,全部扣留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