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機械技工前年喪父後,不滿母親遲遲未到高院處理父親遺產承辦事宜,爭執期間在家中用錘打傷母親手肘及背部,母親報警將兒子拘捕。該技工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定昨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惟裁判官查看報告發現被告過往涉多次襲擊雙親,決定先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等,將被告收押至五月七日才判刑,裁判官並忠告其母親勿再縱容兒子暴行,否則可能危害社會大眾。
廿七歲被告戴譽威,昨無律師代表,親身向裁判官求情時解釋:「可能我個樣成日都好嬲,我媽媽見到我又好驚,覺得我成日想打佢,所以成日爭執……」惟裁判官打斷並直言:「阿仔,全部都係藉口嚟。」
裁判官指經查看感化官所撰報告,發現被告曾多次向父母施以暴力,且情況愈來愈嚴重,只因家人沒有報警才未有曝光,但相信其母已受到情感傷害,斥被告不懂得控制情緒。
被告在庭上再次向母親道歉,並向裁判官表示,冀望之後抽到居屋能遷出寓所,減少與母爭執,裁判官索取感化、心理及精神科等報告,下令被告須收押候判。控罪指,被告今年一月廿二日在其長沙灣李鄭屋邨寓所內,襲擊五十四歲母親梁麗燕而令她身體受傷。
案件編號:WKCC 41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