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假難民當黑工囚15月

【本報訊】再有四名持「行街紙」假難民及兩名偷渡客,因打黑工而各被判入獄十五個月。六人分別為印尼籍、越南籍及巴基斯坦籍,被發現從事洗碗及搬運等非法工作,遭到拘控,部分人另涉嫌使用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案中另有三名涉嫌聘用黑工的僱主被捕。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庭曾頒令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的判刑指引。

六名被捕的黑工之後被檢控,上周五及周六分別在沙田及屯門法院被判監禁十五個月;其中四人亦因被控使用及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被判監禁十二至十五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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