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與內地將簽署互認駕駛證協議

【本報訊】澳門公布與內地互認駕駛執照,澳門司機可免試申內地駕照。澳門特首頒布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駕駛證的協議。

澳門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昨日表示,有關行政程序仍在處理,暫未落實正式簽署時間。林指,協議與早前公布相若,即澳門駕駛者可申請獲得內地駕駛執照;內地居民則按照外國人在澳門駕駛的做法,即如於澳門駕駛超過十四天,才需向交通廳登記。

根據交通事務局去年曾公布駕照互認初步方案,澳門居民如持有澳門輕型汽車駕駛執照,可免考試換取內地各省的駕駛執照,於內地駕駛輕型汽車;而持有內地輕型汽車駕駛執照的內地居民,只要在澳門合法逗留,即可在澳門直接駕駛輕型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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