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風災失職被罰 馮瑞權提上訴

【本報訊】「天鴿」吹襲澳門期間失職被罰的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不服上訴!澳門政府早前公布紀律調查結果,決定中止向馮瑞權支付退休金四年,涉及三百八十萬澳門元。據當地葡文媒體報道,馮瑞權就此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據悉,馮會申請中止有關紀律處分,如有關申請獲得接納,馮將可繼續獲發退休金,直至法院判決上訴不成立才會停止發放。

原被罰扣4年退休金

根據報道,馮瑞權被處分的原因,是因為風暴潮警告未有及早宣布,而非遲遲未宣布懸掛十號風球。該報道又指,曾有官員向行政長官表示馮在事件中沒有嚴重違規,建議處以二百四十日的罰款,惟最終決定中止向馮瑞權支付退休金四年,即「公務人員通則」中對退休人員可適用的最嚴重後果。

澳門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表示,即使是次處分已屬最嚴重後果,但社會各界仍認為判罰過輕,未能反映失職的嚴重程度及缺乏阻嚇性,未能作警惕之效,促請政府重新檢視有關條例並加重罰則。

熱帶氣旋六級制刊憲

另「天鴿」揭示澳門政府問題多多,當局亦趕緊於風季再臨前急急補鑊。澳門政府昨日(16日)刊登行政命令,把熱帶氣旋分級由現行的四級增至六級,颱風亦細分為颱風、強颱風及超強颱風,其中颱風是指受影響地區的風力最高平均時速為一百一十八至一百四十九公里;強颱風平均時速為一百五十公里至一百八十四公里;超強颱風平均時速為一百八十五公里以上。

該行政命令更列明在懸掛風球時的通報及應對措施,包括氣象局需採取特別監察措施及定期會商,適時更新預測資訊。如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氣象局需每小時更新資訊,並需向公眾發布風暴最新發展及預測資訊,懸掛或更改風球,應立即通知行政長官辦公室、警察總局、海關、民防行動中心、海事局及媒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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