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價兜售門票的「黃牛黨」日漸猖獗,不少音樂、娛樂表演一票難求,向隅觀眾感到無比憤怒,加上有藝人、歌手呼籲港府打擊炒賣活動,近日成為社會熱話。
黃牛黨猖獗,不少樂迷為了「朝聖」,只好無奈忍受貴價門票。台灣樂隊五月天前年五月在香港紅磡體育館開演唱會,有黃牛黨在網上展示近百張門票的照片,將原價最貴的九百八十元門票,每張加至少二千元;倘若是好位置,更被炒貴十倍。黃牛黨笑逐顏開,粉絲要買票卻愁爆。
每當有演唱會於紅館舉行,館外的黃牛黨皆非常活躍,由於打擊非法炒賣門票的規例有漏洞,故未能把他們繩之以法。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任何人未經授權,不可以在娛樂場所外售賣門票,否則最高罰款二千元,但紅館屬康文署管轄範圍,可以豁免。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修訂於一九五○年,時隔大半個世紀束之高閣,而且法例不適用於政府場地,漏洞彰彰明甚。黃牛黨有恃無恐並非沒有原因,正是港府不聞不問,執法者視若無睹,加上法例漏洞明顯,累及觀眾「望票興嘆」。
現時港府經常把「民生無小事」掛在口邊,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新班子不應只着眼大事而忽略小問題,說的比唱的還好聽,但對黃牛黨猖獗卻長期置之不理。林鄭在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回應時承諾,將會檢討法例是否適用於政府場地,把門票炒賣活動列作刑事罪行,同時考慮提高刑罰水平。這雖然是後知後覺,但總比不知不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