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師涉私家車上狎兩女生

【本報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於一四至一七年間,被指不時以其私家車分別接送兩名高年級女學生,期間涉嫌多次載送她們到僻靜處時,乘機在車內非禮她們。兩名女生啞忍多時,終在去年夏季報警求助,警方去年七月將男教師拘捕。涉案四十歲被告吳國強事後被控九項非禮罪,昨於西九龍法院應訊。辯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裁判官最終將案押後至五月十六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一萬元保釋。

據悉女事主X和Y於案發期間是被告的學生,年約十七至十八歲,事發後被告已離任該校。被告現時面對九項非禮罪,其中八罪牽涉Y,餘下一罪牽涉X。

控罪指出,被告於一四年七月某天在青衣青嶼幹線觀景台的車上非禮X;被告亦被控在一六年至一七年三月間,在深水埗明愛醫院外、長沙灣瓊林街等地的車內,先後七度非禮Y;被告另被控於一六年某天在巴士內非禮Y。

案件編號:WKCC 157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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