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被告稱為2000萬美金行兇

前年三月在荃灣工廈發生的石棺藏屍案,三名男子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宣讀開案陳詞指死者張萬里生前與首被告曾祥欣有生意來往,亦有金錢糾紛。有被告聲稱他們屬國際組織「There」成員,若把張殺害,他們可分到二千萬美元(約一億五千七百萬港元),故一起商討殺人計劃。案發期間,死者曾被沾有哥羅芳的布掩口鼻,又被人注射酒精入體內。三名被告以混凝土製成的石棺藏屍後決定逃往台灣,其後由香港警方陪同返港被捕。警誡下他們互相卸責,均否認是主腦。

三名被告依次是曾祥欣(廿八歲)、劉錫豪(廿三歲)及張善恒(廿五歲),他們被控於前年三月四日,在香港謀殺死者張萬里(廿八歲)。控方透露,死者曾在電訊公司工作,案發時無業,他與女友已有置業的打算。死者與首被告相識多年,二人有生意來往。首被告於一五年八月開始租住案發的荃灣工廈DAN6單位,三名被告與綽號「小草」的女子何菱瑜共住於案發單位內。

建議向死者注射酒精扮醉

控方指,首被告在案發前一日向何提及,若將死者殺掉,他可獲得三千萬元。事發前三名被告曾到觀塘碼頭視察,他們以為該處是適合扑暈及搶劫死者的地方,但後來發現該處有很多閉路電視鏡頭,故沒有實行。據死者女友稱,死者於案發日早上離開住所準備見工,並打算找首被告追討五百萬元用作置業。

根據何菱瑜的證供,案發日早上,首被告在網上搜尋殺人地點,又提議向死者體內注射酒精,以佯裝死者酒醉的假象,以便將死者帶離單位殺害。首被告及第三被告負責買繩、膠袋及哥羅芳,次被告將其前女友的黑色內褲帶到單位,以備將哥羅芳倒在內褲上用作掩死者口鼻。同日下午一時,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會合死者後,將死者帶到案發大廈。

3人被指曾商議處理屍體

在三人行兇的關鍵時刻,何稱她在閣樓睡覺,期間聽到死者與次被告以粗口互罵,死者叫對方「唔好搞搞震」,之後便有類似有人被掩口的「嗚嗚」聲。之後她見到首被告多次上落閣樓與客廳,並手持針筒及樽。事後首被告告訴她死者已死,她不知死者是否已死,很害怕,並合上雙眼,不敢落客廳查看,之後她又聽到三被告商議處理屍體。

有被告稱「小草」亦想分錢

何後來離開單位,見廁所門被關上。據何稱,當她於三月六日再返回單位時,客廳已擺放了一大塊混凝土。據控方指,三名被告事後試圖以各種方法處理屍體,結果決定用混凝土製成的石棺藏屍,並將石棺留在案發單位內。同月十日,何與三被告逃往台灣。

控方續指,三名被告回港被捕後,首被告在警誡下指次被告是主腦,他只是協助次被告。次被告聲稱,他只協助埋屍沒有殺人,是第三被告捉住死者並向死者注射酒精。第三被告則稱,殺人的主意源於次被告,亦是次被告落手殺人。三人與警方進行多次錄影會面,對於殺人經過各有不同說法。第三被告稱,他們三人均屬於國際組織「There」的成員,若將死者殺掉便可獲二千萬美元,他們曾商討殺人計劃,第三被告又聲稱何亦想分到錢。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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