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香港後花園」團體:須收回南生圍

【本報訊】元朗南生圍最近經歷連環火災,再次喚起公眾對保育私人土地的關注。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主任吳希文昨晨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即使警方成功破案,而發展計劃又再次被城市規劃委員會否決,火可以繼續燒,發展商仍可以繼續向城規會闖關。因此,他認為政府長遠應考慮收回南生圍土地作保育,才能真正保護南生圍這個「香港後花園」。他更批評政府推動保育工作的進展太過緩慢。

吳希文指,南生圍是屬於拉姆薩爾濕地以外的后海灣濕地,亦即是根據○四年新自然保育政策下的「十二個須優先加強保育地點」之一。但新自然保育政策推行了十多年,「十二個須優先加強保育地點」就只有五個有實質投入保育資源,政府在保育工作的推進上依然是太過緩慢。

需檢討現行保育框架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早前在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是否應用公帑收回南生圍作保育時,以一句「係咪一定要(保育)南生圍?」引起輿論嘩然。吳認為,嚴格來講,政府從來無以保育為名去收回土地,若沒有新發展區規劃以至一些工務工程配合,政府在現行框架去收回土地作保育簡直難過登天,顯示現行框架有需要檢討。

他建議,政府長遠應考慮收回南生圍土地作保育,若再搬出那些「需動用大量公帑」、「私人土地業權複雜」等說法回應,只予人感覺政府欠缺保育的承擔。而短期內,政府亦可在南生圍的政府土地進行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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