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牌仔酒駕 涉4罪被捕

【本報訊】跑車時速百四公里狂飆,「P牌」仔涉四宗罪被捕。新界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警員,昨日在區內進行打擊超速駕駛行動,於清晨六時許,在吐露港公路往上水方向近馬料水白石角,偵測到一輛寶馬跑車以時速一百四十公里狂飆,交通警員於是展開追捕,將私家車截停。

座駕無展示P牌

警員調查期間,發現男司機身上有濃烈酒氣,遂安排他進行「吹波波」測試,錄得酒精含量達四十一微克,超出法定標準一倍,另同時揭發他只持有暫准駕駛執照,但座駕上卻沒有展示,遂以涉嫌危險駕駛、酒後駕駛、駕駛無第三者保險車輛、以及沒有展示P牌駕駛將其拘捕,被捕男子姓黃(廿四歲),報稱商人,他其後獲准保釋候查,需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涉案寶馬由於懷疑曾被非法改裝,被拖往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查驗。警方表示反超速行動將會持續,以保障道路安全,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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