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浸大罰停學 兩學生稱會上訴

【本報訊】十多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年初佔領校內語文中心引起軒然大波,事隔兩個多月,浸大完成四名涉事學生紀律聆訊,當中前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刑罰最重,被罰停學一學期,中醫藥學院學生陳樂行則被罰停學八天,兩人表明會上訴。劉子頎質疑校方的判決是要「殺雞儆猴」,直言對浸大感失望。陳樂行質疑紀律委員會偏聽、剝削他們申辯權,揚言如上訴不果,不排除司法覆核。

浸大學生不滿普通話豁免試合格率低及評分標準欠透明,在一月佔領校內語文中心逾八小時,期間不斷指罵中心職員。事後浸大校長錢大康宣布劉子頎及陳樂行須即時停學,校方亦將事件交由紀律委員會跟進,其後兩人向語文中心職員道歉,獲撤銷停學令。

劉子頎質疑「槍打出頭鳥」

校方完成四名涉事學生的紀律聆訊後,上周四通知他們聆訊判決。劉子頎須停學一學期及接受情緒輔導,陳樂行則被罰停學八天及四十小時服務令,兩人另須向語文中心職員寫道歉信。停學期間,二人可進入浸大校園,但不能參與考試,呈交功課亦不予計分。由於陳樂行早前已被停學,故視作完成有關處分,但他因今次事件無法實習,已接受校方建議休學兩個學期。餘下兩名涉事學生被判處服務令,四人可在七個工作天內上訴。

劉子頎對校方裁決感失望,質疑校方是「殺雞儆猴、槍打出頭鳥」,令學生日後對校政改革議題禁聲,他引述大學高層表示,今次事件有「咁多人望住」不能不罰,質疑校方受壓下,未有依據事實公正裁決。劉子頎承認,在聆訊期間可能因壓力大有情緒問題;「但呢啲唔係我嘅罪」,感覺被校方標籤。

陳樂行不排除司法覆核

陳樂行批評聆訊判決所羅列的部分案情與事實不符,包括指他們沒有按職員勸喻離開,但聆訊時未有問及該案情,而從他們當日拍攝影片,可見職員曾稱可讓他們坐下來等候副校長。他質疑紀律委員會偏聽,剝削他們申辯權,聲言如上訴不果,不排除會司法覆核,而劉子頎則未決定上訴後的行動。

浸大發言人回應指,按紀律程序,學生如不同意判決,可提出上訴,重申大學絕對尊重學生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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