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停牌男衝路障飆車 囚16月

【本報訊】中年男子早前因危險駕駛被判囚及停牌,惟他在未取回車牌期間,於去年七月清晨時分駕車時,遇上警方路障。他卻加速飆行,並與警方展開追逐戰,途經隧道時越過雙白線,又衝紅燈等。追逐歷時逾三分鐘,他亡命飆車逾六公里後,終因撞向一輛載客龍運巴士而停下。男子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車輛裝有非法視像器及沒有第三保等共三罪,重囚十六個月、罰款一千元,及停牌三年。

卅七歲被告張灝華,報稱汽車美容師,有十四項案底。法官判刑指,被告案發時在情緒激動及頭腦不清晰下駕車,令人不寒而慄。他高速馳騁危及警員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法官又引述近日一名警員被一輛收掣不及的貨車撞斃做例子,指本案無人命傷亡實屬大幸。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未婚妻在案發前數天,把女兒留在一輛客貨車上,而被控疏忽照顧兒童,女兒又被法庭頒下保護令送往醫院檢查,被告欲探望,卻因女兒未有出世紙,他未能證明生父身份而未能探望。他當時頭腦不清下才犯事。

案件編號:DCCC 749/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