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湯森路透前經理欺詐監80月

【本報訊】國際新聞通訊社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香港辦事處的一名前設備男經理,被指於在職的七年間,把共值逾一千九百萬元的多項工程批予其父名下公司,卻未有向湯森申報利益衝突。涉案四十一歲被告林詠安,日前在區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法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和其家人可從中獲得的利益約一千二百萬元,獲利甚豐,行為與偷取湯森的款項無異,遂將被告重囚六年八個月。

賺差價1200萬 等同盜湯森資產

被告被控於○七年八月至一四年二月期間,沒有向湯森申報他或其父在Skytech Engineering Co.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湯森向Skytech發出訂單,及將Skytech列入認可供應商名單內。根據法官早前裁決,被告是Skytech的實際操作者,其父只是掛名擁有。

法官判刑指,被告利用個人職位,洞悉犯罪機會,故意向公司隱瞞自己和父親在Skytech的權益,令Skytech被湯森列入認可供應商名單內。Skytech承辦了共一千九百萬元的多項訂單,但它最多只花了七百萬元,外判予其他工程公司承包有關工程,被告和家人因此賺取了當中差價一千二百萬元。法官認為,被告此舉和盜取湯森一千二百萬元沒有分別。但考慮被告近年已重新做人,以及辯方在審訊中同意不少繁瑣的證供,因此對被告酌量減刑。

對於辯方質疑控方在案中有延誤,法官昨表示不認同,指出案件因涉及七名疑人和眾多證人,亦有大量文件需作出分析,故要花費不少時間處理。

案件編號:DCCC 984/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