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一換一」政策 條款嚴苛乏誘因

財政預算案中新推「一換一」電動車政策,市民如欲購買電動車,目前可享上限九萬七千五百元的首次登記稅寬減外,符合特定條款的車主,亦可享最多二十五萬元稅款寬減,條款包括必須連續三年或以上為登記車主,舊私家車必須在港首次登記六年以上,及在二○二一年三月底前首次登記等。

充電設備不足 改善措施欠奉

汽車業界認為條件「頗辣」,未必能吸引大批車主更換電動車。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推廣)江日雄指,某些條款頗為嚴苛,私家車僅六年車齡仍相當新淨,車主不會去劏車。而二手車的易手周期為三至四年,許多車主較難合乎登記三年的條件,不會預期有大量車主因而劏車,反而車價及充電設施為更重要考慮因素。

有政黨及電動車組織早前亦召開記者會,指電動車充電設備嚴重不足,預算案中卻未有提及改善計劃,質疑政府長遠推動電動車的決心。事實上,去年九月,申訴專員宣布主動調查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規劃及安排有否欠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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