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滿遲辦父遺產 技工揮錘傷母

年輕機械技工前年喪父後,不滿母親遲遲未到高院處理他父親的遺產承辦事宜,今年初更因此事,在家中用錘打傷母親手肘及背部,因而惹上官非,警方到場將他拘捕。被告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斥責他激動犯案:「咁緊張做咩呢?好等錢使咩?」由於被告即席在庭上向母親道歉,裁判官決定先索取報告了解被告的家庭狀況,續准他保釋至四月十六日始作判刑。

廿七歲被告戴譽威,報稱機械技工,被控於今年一月廿二日在其長沙灣李鄭屋邨寓所內,襲擊五十四歲母親梁麗燕而令她身體受傷。被告認罪後,裁判官質問他為何激動犯案:「咁緊張做咩呢?好等錢使咩?咩事幹咁緊要,要攞錘打阿媽?」其後裁判官留意到被告母親亦在庭旁聽,而且屢次想透過法庭職員,提交她的親筆求情信,裁判官遂收取該信細讀,並問被告:「你睇你阿媽幾緊張你,你道咗歉未?」被告才輕輕說:「對唔住媽媽。」

暫時遷出 免再爭執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父親於前年過身,但被告母親直至今年一月,仍未到高院辦理遺產承辦書事宜,兩母子就此事常起爭執,才鬧出本案。辯方指被告已暫時遷出案發單位,避免與母親再起爭執。裁判官要求被告好好反省,現先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服告,才決定最終判罰。據了解,被告父親生前是任職公務員。

案情指,事發於今年一月廿二日凌晨二時,被告與母親在寓所就處理他父親的遺產承辦事宜再起爭執,期間被告從床下取出修理家具所用的錘子,數次錘打母親的左手肘及背部,導致她的傷處觸痛及紅腫,母親報警。警員到場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就事件道歉,承認因一時衝動才襲擊母親。

案件編號:WKCC 4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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