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蜜瓜扮日本貨 男商人罰六千

【本報訊】在深水埗經營生果店的男商人聲稱為求促銷,把內地蜜瓜假稱來自「北海道」的「日本蜜瓜」,放在兩店出售。海關收到舉報後派關員喬裝顧客購買而揭發,成為首宗售賣偽冒日本蜜瓜而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案件。涉案店主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供應及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貨品共四罪,每罪罰一千五百元,被判罰款共六千元;裁判官直指被告不老實,若再犯就未必只判罰款。

五十歲被告麥首忠,承認在今年一月廿三至廿四日,在其深水埗桂林街的店內,供應及管有共九十個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北海道」及「日本蜜瓜」的貨品;以及在深水埗大南街另一店內,供應及管有另外九十個偽稱是日本蜜瓜的蜜瓜,而案發時被告已售出了一百一十五個涉案蜜瓜。

有呃秤案底 裁判官批不老實

控方昨表示,被告以往有兩次「呃秤」案底,而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以往從沒有就「蜜瓜」貨品提出過檢控。無聘律師的被告自行求情稱:「我本身唔係想謀取暴利,想促銷啫,已經賣好平。」惟遭裁判官批評:「你自己做生意,都知應該要老實啦。」

案情指,被告出售涉案蜜瓜時,用附有「北海道」字眼的紙條及寫有「日本蜜瓜」的紙牌吸引顧客購買,每個蜜瓜售價廿五元。關員佯裝顧客在兩店試買蜜瓜後表露身份,要求店方出示產地證明,但店方無法出示,海關其後拘捕經營該兩店的被告。被告稱案發前一日從油麻地批發商買入涉案附有「北海道」字眼的蜜瓜,雖明知來自中國,但仍充當「日本蜜瓜」出售。

案件編號:WKCC 136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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