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底褲 口罩男 向警掟磚圖燒車胎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有份於年初二清晨在豉油街花園街交界與示威者對峙的兩名督察作供,並播放多段由警方及傳媒拍到的現場片段。兩名督察均指出,片段拍到一名戴口罩男子,曾多次以磚頭敲打欄杆及鐵柱,並向警方擲磚,片段更拍到該男子走近火堆拋擲車胎。其中一名作供督察又指,他呼籲聚集的群眾離開時,遭人用雷射光射眼睛,他要用手擋格。

警:當日無拘捕該男子

機動部隊督察王紀聰及當時為機動部隊督察及速龍小隊成員、現為高級督察的王霖昨先後作供。控方播放多段當時現場片段,分別着二人留意片中拍攝的一名戴口罩及手套、揹着袋子及褲頭露出紅色內褲邊的男子之行為。王紀聰從片段中看到該男子曾走近示威者與警方中間的火堆拋擲車胎,二人亦確認,在多條片段見到該男子多次以磚頭敲打欄杆及向警方擲磚,不過兩人均表示並不認識該男子,當日亦無將該男子拘捕。

示威者以雷射光照警眼

王霖又供稱,當日凌晨他與速龍小隊收到緊急召喚需返回總部,其後再到旺角現場,清晨約六時他們從彌敦道轉入豉油街,把百多名戴口罩人士驅趕至花園街路口,並與他們對峙。王指群眾向警方投擲玻璃樽及磚頭等,亦有人拿着鐵枝,群眾與警方中間有一輛的士被打碎了玻璃,旁邊有火堆。

王霖續指,他站於高台呼籲群眾離開,否則警方會採取最低限度武力,不過群眾並沒理會,更有人用雷射光射他眼睛,王呼籲他們停手並以手擋格。及後由速龍小隊帶領軍裝警員衝上前驅散人群,人群向洗衣街方向散去。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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