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原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前日在澳門出席有關一國兩制的研討會時表示,中央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是主權和主權行使,兩者是既互相聯繫又有所區別的概念,指澳門要實現良好管治,中央依照《基本法》行使好權力,澳門亦要依法行使好高度自治權。喬曉陽強調,中央對澳門的全面管治權與澳門的高度自治權是一致,任何時候都不能把它們對立起來,更不能以高度自治權對抗中央的全面管治權。
喬曉陽在研討會提到,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七月一日在香港發表的重要講話提出,在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時,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權力和特別行政區履行主體責任有機結合起來。他又指,體會到習近平提出特別行政區要履行好主體責任,是把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澳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的核心要義。
他指出,在一國兩制下,要實現澳門良好管治,中央要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好權力,履行憲制責任,同樣重要的是澳門依法行使好高度自治權,履行好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