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事發時在現場協助同事的交通警員作供稱,當時見到有三人於馬路衝向同袍擲雜物,其中一人及後確認為梁天琦,他警告三人停止卻反遭三人襲擊。到場增援的衝鋒隊高級警員則指,見到梁天琦用右手打該交通警員胸口及手臂各一下,他用警棍打梁左大腿兩下,最終把梁拘捕。
交通警員吳振霆供稱,他於前年二月八日晚受指示與一名高級警司穿便衣到旺角,翌日凌晨二時他於砵蘭街亞皆老街交界見到同袍挨在欄杆,有三名男子走近他們投擲雜物,其中一人更手持盾牌。吳即走近並出示委任證,警告不要擲物,但三人無理會並衝向吳。其中穿深色外套男子(後確認為梁天琦)向他揮拳,持盾牌男子則用盾撞向他,第三名男子則起腳踢向他。吳用手推開盾牌男,但感到被打中胸口,右肩膊有痛楚感覺。吳再警告但三人無理會,此時有其他持防暴裝備同事到場,吳則退後。
控方播放一片段,吳確認拍到他遭三人襲擊情況。吳接受盤問時,代表梁天琦的律師指吳推開盾牌男子時,梁並無向他揮拳,而且梁是雙手伸高跳過他與持盾牌男子;吳回應指梁有揮拳,但承認梁其後確有舉高手跳過他到其後方。律師指吳後方有警員以警棍箍住一名女子,梁正走向該方向;吳指他看不到背後情況。
西九龍衝鋒隊高級警員侯祥強供稱,他當時見到包括吳振霆在內的警員正叫梁天琦返回行人路,梁卻反抗並用右手打吳胸口及手臂各一下,侯即喝止稱:「唔好再打我同事!」並以警棍制止梁並打向梁左大腿兩下,最終與同事把梁按在地鎖上手扣。
控方亦傳召多名證人講述在快富街、山東街及花園街的情況。一名市民作證供稱其私家車泊於砵蘭街近快富街,他凌晨二時打算將車駛走,發現被雜物阻塞不能駛離,有一名男子擋在車前,他認出是佔中時期常作美國隊長打扮的人,該男子說:「無辦法,我哋要block住啲警察。」其後他見到前面有雜物起火但見不到如何起火。
有警員供稱於凌晨近四時在彌敦道兩邊山東街,分別見到有群眾持竹枝衝向警方防線及向他們擲磚頭,有警員被擲中受傷。機動部隊督察王紀聰供稱,清晨六時他於豉油街及通菜街交界的警察防線後面向花園街,該處有數十人聚集不斷叫囂,並向防線擲磚頭等物、以硬物敲打燈柱及欄杆,他亦見到有火堆。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