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津辦審批 須另聘人手 行政費勢天價

【本報訊】政府決定將今次補鑊派錢方案交由現時負責處理低津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辦)執行,市民欲取得四千元津貼,須主動填表申請,再經職津辦審批。由於受惠人數可能多達二百八十萬,政府已明言須額外請人處理。加上今次選擇性派錢準則繁複,行政費勢高於二○一一年的全民派錢六千元計劃,以及由關愛基金發放「N無津貼」的開支。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原定將預算案派糖不均罪責推卸給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任主席的關愛基金補鑊,但由於最後須派發的金額較預期高、受惠人數亦偏多,難以由關愛基金及其秘書處處理,最後改由直接動用庫房公帑補鑊派錢,並交由隸屬勞福局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負責處理相關申請及審批工作,即是同樣由羅致光「食晒」。

參考低津 每宗行政開支近$4000

資料顯示,截至去年二月,職津辦為低津計劃聘用了三百七十二個公務員職位及一百六十個非公務員合約職位,相關人手及行政開支達二億三千五百萬元,以最終僅接獲五萬九千六百多宗低津申請計算,每宗申請的行政開支高達三千九百三十六元。若以此計算今次補派四千元成本,隨時「派一份津貼、使兩份公帑」。

不過,由於職津辦當時是新成立及剛開始接受申請,起初的「人頭」行政成本才因而較高。但無論如何,估計今次補派四千元的成本,都肯定無法與一一年派錢六千元的計劃比較,因當年政府委託私營銀行代辦派錢手續,人均行政費僅須廿元,銀行最後更向政府提供七五折優惠,即每人派六千元只須額外花十五元公帑。

至於俗稱「N無津貼」的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由於協助對象僅為劏房戶,入息及資產限額清晰,處理每宗新申請的行政費約為二百元,舊個案更只須約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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