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騙局涉款10億 逾10苦主報警求助

【本報訊】十餘名市民昨舉行記者會,聲稱遭遇投資騙案,又指本港疑有騙徒開設投資公司,並充當「中間人」引入海外投資機會,相關產品有國際知名專業人士推介及代言,苦主聲稱本地約有二千名投資者墮陷阱。有苦主透露,他們於二○一四至一五年間購入有關公司的外匯、農產品及黃金等投資產品後,聲稱每月會向投資者提供百分之六至八的回報,惟他們遲遲未有收到,總金額涉及十億港元,苦主決定報警求助。

涉轉移資產再行騙

苦主代表劉小姐昨日表示,透過微信朋友圈得悉A公司,又聽取知名專業人士推介後投資,但疑遇騙局。她指,證監會一五年介入事件,法庭已向A公司頒布禁制令,但有人卻以不當手法要投資者將資金轉移至B公司,再用B公司名義繼續行騙。劉續稱,同類型騙案在台灣、新加坡等地已有發生,各地已陸續採取法律行動,預料全球約有九萬名苦主,涉額達廿九億美元。

劉又稱,擔心仍有其他人誤墮騙案,促請當局盡快將騙徒繩之於法。協助事件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即使證監會介入事件後,有人仍能另開公司故技重施,認為案件嚴重,已向保安局及警方反映。她質疑本港金融法例存在漏洞,「同類罪行不斷發生」,要求當局檢討有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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