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啲人傷天害理,唔死都無用!」當日最先發現女死者屍體並報警的垃圾站女工娟姐,昨重提舊事依然義憤填膺,她直斥被告手法兇殘,「又索頸、又強姦,咁賤格,真係罪有應得!」但她亦在此事中目睹有情有義的一面,曾見過相信是女死者男朋友在清明及重陽前來垃圾站獻上玫瑰花,傷心之情溢於言表。娟姐自事發後每年春秋二祭及盂蘭節,亦會燒衣紙給女死者。
本報記者昨日重返當日棄屍的砵蘭街垃圾站,成功聯絡到仍在此工作的娟姐。她表示,在此垃圾站工作了二十年,還是第一次發現屍體,她清楚記得,當日早上八時,被告到垃圾站問她借手推車,之後抬了個紅白藍袋來,狀似很重,娟姐還問是否泥頭,若是泥頭要另外處理,被告即指稱是一般垃圾,之後便匆匆離開垃圾站。
正所謂天網恢恢,垃圾車通常會在九時抵達,若垃圾放進車內,便難再被發現,但娟姐感到好奇,打開紅白藍袋一看,發現有幾個黑色膠袋包裹,於是一層一層打開,最初以為是模特兒公仔,再「篤一篤」,感覺怪怪,看真一點,赫然發現是一具女屍,屍體頸被索住,上身掛上胸圍,下身赤裸,身體蜷曲,她立即報警。
娟姐稱,過去三年多,每年春秋二祭及盂蘭節,她會燒衣紙給女死者,她於案發後翌年,亦曾見一名男子每逢上述時節也來獻花,顯得十分傷心,相信是女死者的男朋友。
記者亦到訪案發第一現場、即被告甘芳街寓所,據悉,其妻事後已經搬走,記者所見,現時一梯兩伙的單位已打通成為一間貿易公司。至於第二現場的旺角豪畔酒店,大堂接待處一名較年長職員對於案件只說「咩都唔知」,較年輕的兩名職員則坦言當時尚未入職。住在對面大廈四樓的黃小姐則說,她當時知悉事件「個心一直都好唔舒服,人哋死咗個女,真係好慘!」她希望慘劇不要重演,犯法者罪有應得。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