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於去年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被指「作古仔」,遭控以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的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時,進行答辯,林不認罪。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五日作預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辯方透露將傳召專家證人作供,據悉辯方有意傳召的是病理學家。
四十二歲被告林子健,原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及後改控他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內,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訛稱,被告於同月十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拐帶。
被告昨答辯時指:「尊敬嘅法官閣下,我係無辜嘅受害者」。裁判官立即問被告,是否認罪,被告才答:「寧死不屈,我絕不認罪」。辯方庭上表示,控方大部分的證據均是閉路電視片段,辯方不會爭議該些片段可否呈堂。辯方將聯絡三名專家擔任辯方證人。
控方透露,現時有一百七十二名控方證人,但若辯方同意大部分閉路電視的片段是否可呈堂後,將會減省很多證人。
案件編號:KCCC 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