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入稟挑戰促踢走區諾軒

民主派在剛結束的立法會四席補選慘敗,輸掉其中兩席,現在連於香港島選區中險勝的南區區議員區諾軒,也面臨被取消當選資格(DQ)。有市民昨早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區過去曾提倡「港獨」、「自決」等違憲主張和公然焚燒《基本法》,要求推翻其參選資格及禁止他在下周三宣誓就任議員。區辯稱當日他焚燒的並非《基本法》,而是「一張彩色影印的A3紙」。

曾經撰文提倡港獨自決

現年四十七歲的申請人黃大海,昨於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和律師陪同下,到高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王國興解釋,區諾軒曾於一六年撰文提倡「港獨」及「自決」,以及在公開場合唱過聲稱是「港獨的國歌」《城邦會戰勝歸來》。

王續指,區諾軒在一六年十一月二日的反對人大釋法遊行中,公然焚燒《基本法》,其後又在選舉論壇中,表明不排除日後會再燒《基本法》,明顯有違參選立法會所需的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辯稱只燒毀「彩色A3紙」

對於民主派質疑他們輸打贏要,王國興強調,有市民早於補選投票前十天向港島區選舉主任投訴,認為不應批准區諾軒參選,惟選舉主任一直無認真回應;至投票日前五天,再有市民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投訴,同樣沒有任何回應,故他們並非在建制派敗選後才要求DQ。

區諾軒上午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會按法律處理事件,並會在下周三依法宣誓就職,暗示不會「玩嘢」或在法定誓詞中「加料」。他下午落區謝票時,則否認曾經焚燒《基本法》,聲稱當日燒毀的只是「一張彩色影印的A3紙」,沒有內文,強調自己不論在過去或未來,均沒有或打算燒毀一本《基本法》。

另有人挑戰鄭泳舜資格

區續指,當日行動目的是對人大釋法表達不滿,認為不同意中央政府做法,並不等於他不擁護《基本法》。問及若他聘請眾志成員為助理,會否成為被DQ的佐證,區認為任何人聘請員工,都不應因對方的政治背景而拒絕。

此外,「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下午在社交網站宣布,將入稟挑戰九西補選當選人鄭泳舜的資格,理由是鄭所屬政黨民建聯的全名有「民主建港」四字,與「民主建國」無異,同樣違反《基本法》。

案件編號:HCAL 409/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