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令檢控少,令人質疑消防處「Hea巡」。針對商住用途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被批欠成效,條例由○七年實施以來,截至一七年十二月,共發出五萬七千多宗消防安全指示,但只有一萬三千多宗已遵從或撤銷,不足三成。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斥條例欠變通,「冇睇實際需要,商住大廈好難遵從指令!」他補充,即使大廈收到消防安全令,惟市面上消防顧問公司供不應求,難找「判頭」承辦,且早年落成的樓宇結構不安全,未必能完全符合要求。
另外,他指現時在商場經營食肆,無論使用明火或電磁爐,均需獲消防處評估消防風險。他期望去年通過的《二○一六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容許註冊消防工程師參與消防安全審批工作後,能方便食肆領取相關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