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38人上當 至少涉3100萬
案件涉及十九人,均來自台灣,共被騙逾四百萬美元(折合港幣約三千一百萬元),其中最高損失約一百八十四萬美元(折合港幣約一千四百三十五萬元)。四名台男苦主代表與「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昨日先到灣仔警察總部進行筆錄後,轉到金管局請願,要求本港立法監管場外投資。
苦主黃先生(化名)表示,他本意在網上平台結交朋友,認識一名自稱港女,聲稱可協助投資,一晚回報可達四百至五百美元。他遂匯款至對方提供的一個香港銀行戶口中,起初網上平台顯示投資利潤高,故他不斷加注。至今年一月,他懷疑網上平台不合法,遂取消戶口,惟戶口款項突然「爆倉歸零」未能提款,才揭發受騙,並於群組電郵中發現涉及投資騙案的苦主可能高達三十八人。
網上認識港女 被誘投資
本報揭發事件後,再接獲多名台男苦主稱被同類手法受騙。其中姓顏的台男表示,早前透過網上平台結識一名自稱來自香港的女生,經介紹開設倫敦金的投資戶口。他指出,曾於網上查證過有關公司,並未發現任何負面評價,而且瀏覽量高,不虞有詐匯款至有關戶口,惟當他欲提取款項時,該公司以銀行凍結其資金為由拒絕,其後又推說未收到款項,令他懷疑受騙。
港遲未立法 王國興怒轟
王國興批評,政府法例未能保障有關投資,倫敦金騙案存在多年,但香港遲遲未立法。他指政府應加強監管金銀業貿易場以外的貴金屬及原油投資,要求相關投資公司註冊,或從業員領取牌照,否則會令本港淪為「國際倫敦金詐騙及貴金屬炒賣中心」,令更多市民受害。警方表示,已轉交重案組接手調查,不希望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