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進行違禁品買賣,除買賣雙方涉違法外,網上的購物平台亦隨時「上身」。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賣家在網上出售香煙予未成年人士,已觸犯法例。而出售含尼古丁產品,除非是持牌批發商,否則管有或銷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至於相關的網上購物平台,同樣有機會觸犯協助教唆罪行,過程中,要視乎是否知情或參與其中,若購物平台在過程中已採取措施盡量控制,如加添警告字眼及發現違規者會封鎖帳號等,可視為知情,但若明知而無任何警告、無核實過程,做法有如「隻眼開隻眼閉」,變相參與其中,判罪會較嚴重。
另外,有關新條例有半年過渡期,網店或網上超市現時仍可出售酒精飲品予未成年人士,陸偉雄認為對規管未成年人士飲酒,新修例「遲到總好過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