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物品無王管,「未夠秤」煙酒任買。立法會日前通過《2017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禁止網上商店向未成年人士賣酒,惟不少網站仍無視禁令。本報記者直擊,有網店出售紅酒予未成年中學生,全程未有查問年齡;有網店亦出售私煙或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煙油及煙彈,未成年人士亦照賣。網上違規售賣煙酒猖獗,惟衞生署過往三年對網上違例售賣香煙予未成年人士卻是零檢控,立法會議員狠批該署執法不力,變相助長青少年沉迷不良嗜好。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訂明,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出售吸用香煙,香煙煙草、雪茄或煙斗煙草,規管範圍包括網店。但本報發現不少網店都有香煙出售,其中有網店賣家表示,一包香煙售價三十六元,較市面上相同香煙一包零售價約五十五元便宜逾三成,有關賣家指,若有意購買,先以銀行入數,之後便會郵寄府上,過程中賣家沒有問過買家年齡,網店亦沒有要求買家同意是十八歲以上人士的聲明。
近年成為潮人恩物的電子煙,需添加煙油,或利用加熱器將俗稱「煙彈」的煙草加熱吸食,而部分煙油及煙彈含有尼古丁,在《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尼古丁屬第一部毒藥,只有持牌批發商和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才可合法管有,惟不少網店同樣有售。有網店賣家更提供不同品牌的煙油及煙彈出售,記者接觸到其中一名賣家,過程中表明不足十八歲,對方仍然照賣聲稱「含丁」的煙油,並直指適合有煙癮人士吸食,價錢有多種選擇,並可相約在港鐵站交收。
除香煙及「含丁」的煙油和煙彈產品外,未成年人士透過網店買酒亦非常容易,雖然日前通過《2017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禁止網上商店向未成年人士賣酒,但在半年的過渡期下,不少網上購物平台均無視禁令,在未要求顧客聲明年滿十八歲情況下,出售啤酒、紅酒或烈酒等不同酒類,部分更會以貨到付款的方式進行買賣,根本不會查核買家的年齡。
記者日前透過一購物平台與一名售賣紅酒的賣家接觸,在查詢期間對方並沒有查問記者年齡,而數日後,記者發現該賣家在一港鐵站與一名中學生交收,賣家給予酒精含量達百分之十一的紅酒,在該中學生繳付款項後,便匆忙離去,全程未有查問其年齡或背景。另一間網上超市,同樣提供不同品牌的啤酒及紅酒,買家只需填上聯絡電話、收貨地址及姓名後,即可貨到付款,過程中,並沒有要求顧客提供年滿十八歲的聲明。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一五至一七年,控煙辦沒有收到以互聯網途徑售賣香煙予未成年人士的投訴,亦沒有相關執法和檢控數字。而該署藥物辦公室在過去三年,共接獲四十六宗涉電子煙產品的投訴,並已作調查及跟進,同時,共處理兩宗涉及非法銷售未經註冊含尼古丁的電子煙而被定罪的個案。此外,該署會密切監察網上售酒的情況。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狠批,衞生署執法及打擊不力,建議署方加強網上搜證或放蛇,避免未成年人士接觸香煙,因吸煙危害健康;而未成年人士容易網購酒類飲品,陸認為新修訂法例仍未生效,成效待觀察,但建議網店可自訂守則,如訂明買家屬成年人的聲明或以信用卡付款,都有助識別買家的合法年齡,免誤墮法網。
相關購物平台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惟收到舉報可疑內容,若證實違反條款,會將商品下架,並警告甚至停止相關商戶帳戶。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