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轉介 職場性騷擾案 平機會「零受理」

香港女性遇職場性騷擾大多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啞忍,即使有事主欲發聲仍「有冤無路訴」,職工盟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會)透露,過去一年曾接獲多宗性騷擾求助個案,更向平等機會委員會轉介其中四宗,但平機會處理投訴卻程序嚴苛,苦主在煎熬中等來的答案是個案無一獲受理,最終「對性騷擾說不」的信心亦崩潰。團體促平機會檢視現有機制,正視職場性騷擾。

婦委會昨在旺角擺設街站,呼籲市民關注職場性騷擾,成員們戴上「鹹豬手」手套,又向途人派發諧音「me too」的「米兔」貼紙,並邀請途人就曾遇過的性騷擾情況投票,及介紹自保手法。該會副主席張麗霞表示,過去一年曾接獲多宗職場性騷擾個案,多涉及服務業及文職工作,例如被顧客觸碰身體或同事間互傳不雅照片等,大多數苦主投訴時已忍受一段時間,最嚴重的個案更啞忍數個月。

團體促改革投訴機制

婦委會把其中三至四宗個案轉介至平機會,惟平機會經嚴苛的程序才能提供法律援助。張表示,苦主等候過程十分漫長,備受精神折磨,然而,等候多時只換來平機會一句「無法跟進」,張直斥:「搞咗一輪平機會話乜都做唔到,嚴重打擊苦主,令人信心崩潰。」她認為平機會處理投訴及提供法律援助等機制有不足,成功個案極少,要求該會正視漏洞,作出改革。

團體又呼籲市民若碰到職場性騷擾要相信自己的感覺,不要用笑掩飾不安,應保護自己,以強硬態度向性騷擾者表達不滿,市民可立刻離開現場,或要求對方停止,並記錄所有性騷擾情況,以便將來投訴或跟進。對於部分苦主擔心工作前景而選擇啞忍,婦委會建議她們向信任的同事或親友傾訴。

委員稱興訟有既定程序

身兼平機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李國麟表示,平機會在接受投訴時,要考慮苦主的意願是希望和解還是進行法律訴訟,而根據現有程序,若興訴訟需由平機會控告涉事人,當中涉及公帑,故有既定程序要遵守,包括讓平機會的律師團隊研究個案是否適合檢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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