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永續執政利與弊

新加坡國父李光耀當了三十一年總理,英國鐵娘子戴卓爾夫人當了三任首相,美國總統羅斯福由一九三三年當總統直至一九四五年,德國默克爾出任了十三年總理;至於俄羅斯普京在總統和總理的旋轉門之間更是轉個不停。羅列這些數據,不過想說明強勢領袖「永續」執政,即使在民主國家也是尋常事,何況是專權統治的地方。

眾所周知,中共中央委員會建議對憲法作出重大修改,將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兩屆任期上限刪除。有關建議一出,外媒和爛果報紛紛冷嘲熱諷,甚麼習帝永續,甚麼回到封建,多麼危言聳聽的話也說得出口。其實,強勢領袖長期執政古今中外的例子不勝枚舉,並非新鮮事。可能有人會說西方領袖接受民選洗禮,得到民意授權,跟中國集權不同,這固然是實情,但國情始終有別,是否必須視西方一套為圭臬,令人疑問。

當然,凡事都有正反兩面,習近平領導下的中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強勢的,長期執政對政策延續和國家整體發展固然有利,但絕對權力往往導致絕對腐敗,沒有制約的高度集權很容易變成極權獨裁,何況歷史上多麼英明神武的明君,到了晚年性情大變,甚至淪為暴君或昏君者絕非少數,中國修憲的最終結果如何,我們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