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對香港全面管治權已經三年多,從國務院白皮書到中共十九大政治報告,香江府衙都表現冷淡,他們在香港的公開場合不說,內務會議不說,甚至上京述職,見到朝廷各部委大員也不說,當中央工作方針完全透明。香江反對派對此心領神會,也不在中央全面管治權問題上大喊大叫,和香江府衙一道當這個問題冇到,玩「冷處理」,共同陰乾。
香江府衙不理睬中央全面管治權,卻抓緊時間和機會對中央全面管治權要解決的問題設置障礙,作出干擾和挑釁,他們要把港英時期留下的刀把子牢牢掌握在手裏顯示作用。律政司放生政治黑金案就是明證,他們讓中央管治權一提出就撞板碰壁,人間蒸發。
九七回歸,港英政府坐「直通車」過渡為香港特區政府,又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又有「一國兩制」井水河水不相犯的保護,香江府衙遂起天然抗拒中央全面管治權,認為中央權力侵害了他們的「固有」權力。
他們中的許多人壓根兒不認為或不明白香江府衙和特區所有的權力都是一國授予、中央授予,壓根兒不承認或不明白中央政府和香港地方政府的憲政關係,壓根兒不認為或不明白回歸後香港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治理體系範圍內,香港的被授權正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表現,不認為香港的被授權要在中央的監察督導之下,他們手中的權力之運用要符合中央的要求,不認為中央和一國在香港特區的管治問題上,擁有各個方面的權力。
當香江府衙達不到中央的工作要求時,朝廷的全面管治權就要作出有效的介入,這些國家憲政下的管治運作和政治倫理規矩,不容香江府衙有人詐傻扮懵,明頂暗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