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應告唔告 公帑枉耗

【本報訊】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律政司提交的開支預算顯示,二○一八/一九年度整體開支將近二十三億元,較一七/一八年度上升逾四成,其中以民事法律開支上升最高,其次是刑事檢控的開支,主要涉及外判開支和訴訟費用增加,以及填補職位空缺及開設職位等。有學者批評,律政司近年表現差強人意,壹傳媒黎智英涉及違法佔領行動(佔中),又涉及刑恐《東方日報》記者,至今仍未檢控,律政司必須說明增撥資源後,就相關案件的檢控工作能加快多少,而立法會亦必須要求律政司清晰交代,才批出相關撥款,否則「錢就攞咗,應告就唔告」,就等同用公帑「養懶蟲」。

律政司文件顯示,下年度刑事檢控的開支將逾八億九千萬元,較今年度增加二億二千多萬元,上升近三成四;而民事法律的開支將逾十億元,增加近四億元,上升六成二。律政司解釋,主要涉及外判開支及訴訟費用增加等因素。文件中又提到,在訴訟費用方面,預計下年度開支要五億三千八百萬元,較今年度增加三億五千五百多萬元,增加近兩倍。而用以支付法庭在刑事及民事案件中判政府須支付的訴訟費用,在僱用法律服務及有關的專業費用方面,預計將會增加一億二千四百多萬元,至逾三億九千萬元,即增加逾四成六。

陳偉強:工作質素未達標 竟要求增撥資源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近年表現差強人意,黎智英在內的佔中搞手仍未檢控,而黎智英涉刑恐《東方日報》記者同樣未被檢控,加上黎智英涉嫌秘密向民主派捐款的案件又沒有上訴,似乎不止工作效率低,工作質素亦未達標,但現時又要求增撥資源。他認為,雖然增加資源與否,就上述案件檢控黎智英等人都是首要工作,但現時要求增加資源,就更加要做,若「錢就攞咗,應告就唔告」,就等同以公帑「養懶蟲」,律政司必須說明增撥資源後,相關案件的檢控工作能加快多少,而立法會必須監察,在批准撥款前,要求律政司清晰交代上述案件的進度,否則就是沒有為市民把關。

葛珮帆:未起訴大批佔中搞手惹市民不滿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亦批評,律政司一直未起訴黎智英等大批佔中搞手,惹來市民不滿,現時又要增加開支,必須解釋多花公帑是否為了加速起訴工作。她又認為,黎智英在佔中期間,經常在佔領區指揮,各界都知道他是搞手,加上黎智英又涉及刑恐《東方日報》記者,律政司至今仍未檢控,讓外界有印象以為律政司是怕了他,所以不能告他,律政司不能逃避,必須盡快交代。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律政司近年工作欠缺效率,令人十分不滿,違法佔中至今已逾三年,但仍未完成檢控工作,包括黎智英等佔中搞手仍逍遙法外,而黎智英涉嫌刑恐《東方日報》記者的案件仍未起訴,沒有理由再拖延,若律政司增加撥款後仍未加快檢控效率,就是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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