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致函澳區人大 促落實內地官員申報財產

俗稱「陽光法案」的內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醞釀討論超過二十年仍然只聞樓梯聲響,澳門兩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趁三月北京兩會開會前夕,致函全體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多點訴求,包括要求澳區人大協助國家推出落實官員財產申報陽光法,以當家作主監督廉政,解決利益與權力勾結問題。區錦新等二人同時提出,應及早安排以直接選舉方式產生將來的澳區人大代表。有香港學者分析,陽光法案一旦落實,將有助阻止內地官員轉移財產至海外。

過去多年的北京兩會上,涉及內地官員的財產申報議題均會引發不少討論,惟內地當局對建立官員財產的申報公示制度,至今仍然未有任何下文。

解決利益與權力勾結問題

身兼澳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吳國昌及區錦新,趁北京兩會開會前夕致函全體澳門人大代表,合共提出多點訴求,希望他們關注推動各項制度發展。

區錦新等兩人於信中指,國家經濟成果沒有公平分配,貧富懸殊問題嚴重,加上「利益與權力的糾結」,論證二十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陽光法案「一直推不出來」。區錦新等兩人建議,澳區人大代表應積極協助國家推出落實已論證二十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陽光法,讓全國人民當家作主監督廉政,解決利益與權力勾結的問題。

學者﹕能阻轉移財產至海外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分析,討論多時的陽光法案有需要落實,此舉有助阻止內地官員轉移財產至海外,甚至在各方共同監察下,阻止「有權力可以動用國家資源嘅人亂來」。他續指,陽光法案遲遲未有下文,或與部分人「積習難改」有關,他倡議可考慮設立一個過渡期,在一個期限「之前嗰啲就算」,避免因方案一刀切造成官場反撲及進一步激化矛盾。

冀直接選舉方式產生人大

除希望落實陽光法案外,區錦新等兩人認為,應及早以普及直接選舉方式產生澳門人大代表,而澳門人大代表亦有責任就盡早落實有關選舉權提出建議。

陳偉強則認為有上述意見「未必唔啱」,惟真正落實的機會比較渺茫,一方面難以取得內地其他省市的支持,另一方面有人會反問為何「一下子跳咗好多級」,即選擇澳門人大選舉作為直接選舉的先導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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