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女童「臨臨」懷疑被虐待死亡事件,引起社會極大回響,令人質疑學校社工服務不足。昨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五億元推出先導計劃,分階段為幼稚園學童提供社工服務,小學方面亦會增加資源優化社工及輔導服務,但未有為達致「一校一社工」訂立時間表。有社福界人士認為,即使增加資助,仍難以解決外購社工服務「價低者得」問題,促港府參考中學現行做法,透過非政府機構為小學提供全職駐校社工。
《財政預算案》提出,透過獎券基金撥款五億零四百萬元,推出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分階段為所有資助幼兒中心及幼稚園約十五萬學童及其家庭提供社工服務。政府消息人士指,由於幼稚園的規模大小不一,暫時未知形式是否「一校一社工」抑或一名社工兼顧多校,正研究社工與學生的人手比例。
小學方面,政府全年將撥款一億三千八百萬元,加強公營小學的社工及輔導服務和改善特殊學校的學校社工編制。政府消息人士指,在加強資助後,小學可選擇聘用駐校社工,社工需具學位資歷,教育局會按註冊學校社工薪酬中位數發放資助。如選擇外購社工服務,局方會向學校增加監督有關服務的資助,但要求相關社工只可服務一間學校。學校亦可選擇維持聘用輔導教師,同樣會獲增加資助。不過,局方沒有設時間表,訂明學校須於何時達致「一校一社工」。
另外,教育局會為智障兒童學校、肢體傷殘兒童學校,以及視障兼智障兒童學校增加學校護士人手,而視障兒童學校及聽障兒童學校,亦獲提供學校護士,合共五十一間學校受惠,料每年額外開支約二千六百萬元。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前會長張國柱估計,在幼稚園推行的先導計劃,撥款只夠聘用約三百位社工,即平均一名社工跟進五百名來自不同幼稚園的學童,比例不理想。他又指,小學繼續外購社工服務,難以解決招標制下「價低者得」的問題,如果由學校直接招聘駐校社工,則欠缺對有關社工服務的監督。他建議港府參考中學現行做法,由非政府機構為每間小學提供一名全職駐校社工及其他支援服務。
教聯會歡迎《財政預算案》提出逐步達致小學「一校一社工」,期望提供足夠撥款予學校聘人手,當局亦應檢討外購社工服務的招標制度,以免影響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