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夥南亞幫禁錮內地商人 廚師判囚

【本報訊】從事外幣兌換生意的內地男商人疑墮騙財陷阱,去年他與親友應約來港,到旺角某賓館與兩名「客人」洽談生意,當他把逾六百七十萬元人民幣匯至「客人」帳戶後,卻未能收到對方一百萬美元匯款,期間更有三名持刀及鐵棒的南亞漢與一名港漢闖入,把男商及其親友禁錮房內近八分鐘,以協助「客人」逃去,另一港漢則在樓下接應。涉案兩名港漢數日後被捕,同控以一項非法囚禁罪。其中涉上門犯案的港漢不認罪,受審時辯稱上門只是「救人」。裁判官昨於西九龍法院裁決他罪成,即時判囚十一個月。

案中首被告黃達榮(四十四歲,曾任職追債工作)與次被告甘浚鋒(廿二歲,餐廳廚師),被控去年六月十九日在旺角某賓館房內,與三名身份不明的南亞男子非法囚禁兩名事主馬清華和陳木洒。負責接應的首被告早前認罪,已判囚卅八星期;入房犯案的次被告受審後昨被定罪及判囚,而涉案三名南亞漢仍然在逃。

官斥上門「救人」說法大話連篇

裁判官裁決指次被告辯稱到賓館「救人」的說法匪夷所思、大話連篇,質疑若確有人質遭挾持,次被告理應報警。而且證供顯示「營救」期間,竟是由等候被救的「客人」主動開門讓次被告等人入房,更是不合情理。裁判官裁定次被告與三名南亞漢行動各有分工,次被告負責把「客人」帶離賓館,南亞漢則阻事主追出。

案件編號:WKCC 606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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