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虐待印傭Erwiana而被判監六年的女僱主羅允彤,因被指亦虐待另一印傭Tutik,而遭對方入稟向羅民事索償十七萬元。案件在區院經審訊後,法官昨頒下判決書,裁定羅允彤曾非法禁錮和襲擊Tutik,須賠償十七萬元給對方,羅並需支付入稟至今,每年兩厘的利息和訟費。
原告Tutik Lestari Ningsih,被告羅允彤。法官昨判決指,雖然被告羅允彤沒有被刑事控以非法禁錮罪,但法庭考慮過呈堂證據後,裁定被告曾非法禁錮原告。法官續指,原告於一○年四月至一一年三月受僱為被告工作期間,只是獲准兩次離開住所,由於原告多次遭被告毆打和恐嚇,原告的行動受到被告的限制,那兩次外出只能聽從被告的命令,被告又不准原告看醫生和放假,原告每天工作達二十小時,法官認為這已構成非法禁錮。此外,法官也裁定被告在該段期間,多次襲擊原告。因此法庭下令被告要賠償予原告。
至於Erwiana就虐待事件向羅允彤民事索償一案,法庭早前判Erwiana勝訴,羅需賠償共近八十一萬元予Erwiana。
案件編號:DCCJ 2197/2015